本报12月21日讯(记者 海东通讯员洪东)渔民在作业时遇到伤害再也不用为无人埋单担忧了。记者今天从市渔港监督处获悉,《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渔业船舶的所有者或经营者要为渔业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据了解,该条例主要对渔业港口管理、渔业船舶管理、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渔业港口经营者全面负责渔业港口的安全生产,应当建立与渔业港口功能和规模相适应的消防组织,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此外,渔业船舶上坞修理应当申报检验的,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能下水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