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北京首例,法院认定房东过失致房客煤气中毒,对其判1年缓1年
本报讯 (记者陈俊杰)
一名出租房屋的房东陈某因过失,导致租房者煤气中毒死亡,北京警方首次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记者昨日获悉,朝阳法院于近日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房东陈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陈某成为北京市首位因过错被判刑的房东。
烟囱破损致煤气泄漏
今年2月11日,朝阳区小红门派出所接到房东陈某的报案称,租住在他家二楼的河北来京打工人员于某死在了床上。民警赶赴现场后经法医鉴定,死者于某是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民警勘查后发现,房东陈某家的土暖气烟囱从于某住的房间穿过,烟囱的连接处出现了破损。警方确认于某的死亡是烟囱破损发生煤气泄漏造成的。警方认为,房东陈某因烟囱安装不合理,又不检查安全隐患,最终酿成他人煤气中毒死亡事故,据此将其依法拘留。
陈某在法庭上说,于某在去年11月租住他的房子。当时只剩下一间没有租,是因为烧土暖气的烟囱正好穿过那间房,陈某感觉不安全,也听说过在朝阳区其他地方,有这样的房子住人后熏死人的事。但他还是把房子租给了于某,收取了每月200元的租金。
房主自首被从轻处罚
陈某在法庭上不住地感慨“怎么也没想到这种事会出在自己身上”,一个劲儿说“后悔”。事发后,陈某向于某亲属赔偿死亡补偿金等经济损失16万元。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法制观念淡薄,在明知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轻信能避免意外的发生,最终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了经济损失,认罪态度很好,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