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甄世宇)财政部昨天发布消息称,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将继续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进一步降低鲜草莓等44个税目的进口关税。调整后,2007年的关税总水平将由9.9%降低至9.8%。 而自带或邮寄入境的高档手表、化妆品等奢侈品进口税将大幅上调。
奢侈品和化妆品税率提高
与国内部分商品消费税调整相衔接,2007年国家对旅客携带或邮寄入境物品的进口税也进行了部分调整,主要是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的税率由10%调整为30%,化妆品税率由20%调整为50%。
关税总水平下降0.1%
这次调整包括继续对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糖、羊毛、毛条、棉花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磷酸二铵、三元复合肥等3种化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尿素、磷酸二铵、三元复合肥继续执行1%的配额税率;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继续实行滑准税,但对滑准税公式作了进一步完善;对冻鸡、啤酒等55种商品继续实行从量税或复合税。据悉,调整后,2007年的关税总水平将由9.9%降低至9.8%,降幅为0.1%,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5%。
扩大高能耗产品征收范围
从2007年1月1日起对不锈钢锭及其初级产品、钨初级加工品、未锻轧的锰、钼、锑、铬金属等生产能耗高、对环境影响大产品新开征出口关税。同时,国家还将对300多种商品实行进口暂定税率,主要包括煤炭、石料等资源、能源产品;光导纤维涂料、银电极浆料等重要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及设备。对进口天然橡胶实行选择税,即在20%从价税和2600元/吨从量税两者中,从低计征关税。同时,为进一步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商品出口,2007年继续对煤炭、原油、石料等能源或资源类产品征收出口关税。财政部表示,为扩大与各国的经贸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我国将依据相关贸易协定和安排,对原产于东盟十国、智利、韩国等国家的部分进口商品实行比最惠国税率更低的协定税率。在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框架下,继续对香港、澳门产品实行零关税;继续对原产于柬埔寨、缅甸等30多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实行特惠税率;继续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莲雾等15种新鲜水果实行进口零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