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广东省物价局昨天正式宣布:从27日起,将停止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
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认为,管道燃气初装费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出台的收费项目,对促进管道燃气发展和稳定燃气价格发挥了积极作用。
停止收取初装费后,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将按合理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核定,部分城市可能相应提高气价。对此,广东省物价局要求,对原已缴交初装费的用户,可在一定期限内予以适当气价优惠,并对低收入困难家庭采取价格优惠或补贴措施。对燃气价格的计价方式,各地既可采用传统的单一气价,也可以采用目前国际通行的两部制气价。
广东省物价局还要求,必须加强对燃气经营服务有关收费的管理,不得在气价外另向用户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