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07年1月1日,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实施将满一年。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题为《坚持不懈加强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文章,回顾总结了“两法”实施一年来的经验,并对未来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本报刊登该文内容摘要,以飨读者。
2007年1月1日是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以下简称“两法”)实施一周年。一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正在经历着深刻的变革和转折性变化,整体发展势头良好。“两法”实施一年来的实践使我们更加坚信,“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实现秩序和理性的必然选择”,一个持续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必然是一个深深根植于法治的市场。
“两法”催生巨大变革
回顾一年来的实践,“两法”的实施带给资本市场的影响巨大而深远。“两法”的实施,推动了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长足进步,奠定了重新构建适应资本市场发展要求的法制框架的基础。
“两法”的实施,为资本市场的改革创新消除了障碍,优化了环境,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得以在更大范围的广度和深度进行。
“两法”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资本市场的市场化进程,并有效地促进了证券监管工作的全面强化。更为重要的成果是法律意识和遵法守法观念的提升。
依法治理资本市场
近年来,国务院多次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特别强调“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资本市场监管”。资本市场加强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法治国家在经济生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法治是资本市场有序运行的基础。离开法治,资本市场将难以有效运行,资本市场的秩序将难以得到有效维护,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将失去有力保障。法治是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客观要求。只有法治才能保障我国资本市场在对外开放中取长补短、融入潮流、实现发展。
法治是资本市场和谐稳定、防范风险的支柱。要实现资本市场的和谐,必须实行法治,利用法治的手段,确立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和保障市场的发展。法治是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法治建设任重道远
在“两法”实施取得一定成绩,市场发生可喜变化之时,我们更应多一份清醒,多一份冷静。法治是一个目标,更体现为过程。正是在不断探索、不断努力、不断完善的曲折过程中,法治的作用得到发挥,法治的目标得以实现。
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是一个有机整体。立法先行,执法、司法和守法需同时到位。有法可依是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基础,相关市场举措的推出应当立法先行。然“徒法不足以自行”。在法律基本齐备的情况下,行政执法的加强、司法的适度介入和市场主体守法自律是维护和提升证券法治生命力的关键所在。
法律目标的真正实现还有赖于法律适用效率的提高,资本市场的特点要求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司法体制、执法机制和执法模式。只有把投资者保护作为重中之重,严厉打击各种证券违法违规活动,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巩固市场信心,增强市场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