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9日下午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附则7章,共72条,约8000字,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