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东京日日新闻》(现《每日新闻》)曾连续四次以大标题刊登该报随军记者浅海、光本、安田、铃木等四人先后从常州、丹阳、句容、南京发给东京的四篇两少尉“杀人竞赛”的实况报道,不仅时间、地点准确,杀人过程和数字清楚,而且附有图文。1947年12月,南京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以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等判处向井敏明、野田毅两战犯死刑。[资料图片]
新华网南京12月30日电(记者蔡玉高)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消息:日本律师团本月29日向纪念馆发来传真,告知日本最高法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侵华日军战犯遗属向井千惠子、野田麻萨等三人状告《朝日新闻》原记者本多胜一、《每日新闻》报社、柏书房出版社等诉讼案败诉。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说,日本最高法院第二法庭近日判定,终审驳回侵华日军“百人斩”刽子手向井明敏、野田毅的遗属向井千惠子、野田麻萨等原告的上诉要求,诉讼费用由向井千惠子、野田麻萨等原告负担。上诉人向井千惠子、野田麻萨要求原告本多胜一等人刊登道歉广告的诉求同时被驳回。
朱成山说:“这是公正的判决,日本右翼势力借助战犯遗属,通过法律途径否定‘百人斩’历史的图谋未能得逞。”
1937年11月30日至同年12月11日,侵华日军第十六师团步兵十九旅团第九联队第三大队向井敏明、野田毅两名少尉,在从上海到南京的途中展开了杀人竞赛。
当时的《东京日日新闻》(现《每日新闻》)曾连续四次以大标题刊登该报随军记者浅海、光本、安田、铃木等四人先后从常州、丹阳、句容、南京发给东京的四篇两少尉“杀人竞赛”的实况报道,不仅时间、地点准确,杀人过程和数字清楚,而且附有图文。1947年12月,南京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以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等判处向井敏明、野田毅两战犯死刑。
1971年6月至7月,日本《朝日新闻》记者本多胜一在中国调查了四十多天,走访了多处日军制造的惨案遗址,采访多位遭受日军暴行的幸存者,获得了大量证词,并将其见闻整理成《中国之旅》一书,该书中提到“百人斩”杀人竞赛一事。
2003年4月28日,在日本右翼势力的怂恿下,“百人斩”杀人竞赛刽子手向井敏明、野田毅遗属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日本《朝日新闻》原记者本多胜一、柏书房、朝日新闻社、每日新闻社的和著作违背事实,侵犯了当事人及其家属、遗属的名誉权,要求谢罪、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赔偿费用,企图对“百人斩”历史进行翻案。
2005年8月,日本东京地方法院第103号法庭一审判决“百人斩”诉讼原告向井千惠子等三人败诉。一审判决后,原告向井千惠子等人对判决结果不服,遂即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上诉。今年5月,日本东京高等法院二审驳回原告的上诉要求,维持东京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向井千惠子等人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遂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说:“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决一样,南京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对‘百人斩’的判决,具有法定的严肃性、有效性和正义性。‘百人斩’事件是南京大屠杀具有代表性、象征性的事件。日本法院终审判决战犯遗属败诉,使日本右翼为侵略历史翻案的图谋未能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