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沈思新 记者许尽义)深入实施“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工程,充分发挥宣传、惩治、调解、服务、管理“五大功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这是昨天结束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中心议题。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出席了会议并讲话。
2006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和谐江苏”建设,积极履行职能,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整体工作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五五”普法开局良好,全社会遵守法律、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氛围日渐浓厚。“大调解”机制建设稳步推进,调解能力和调解质量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江苏特色,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安全为天的理念深入人心,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教育矫治质量进一步提升。1至11月,全省县乡两级调处中心和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共直接调解矛盾纠纷256471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454起,调处中心劝阻群体性上访7661批次,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4.47%,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共接收矫正对象33847人,按期解矫8394人,重新犯罪率仅为0.1%,取得了在同批试点省份中推进最快、覆盖最广、人数最多、效果最好的成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322件,受援人达13012名,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今年8月份,江苏司法行政工作初步形成“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工作思路,形成了在全系统实施“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工程的决定。
据悉,江苏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对“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工程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省委李源潮书记在批示中认为这想法很好,要求抓实、抓出实效来。司法部吴爱英部长在最近视察江苏时表示完全赞成和全力支持。会上,林祥国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06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保障和促进“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目标的实现,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工作的中心任务。他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按照李源潮书记的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好“对标找差、全国争先”活动,推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在更高的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