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海文高速公路文昌段交通秩序整顿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海文高速公路文昌段交通管理力度,打好道路通行秩序整治攻坚战,特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五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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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三、严禁农用车和摩托车行驶高速公路。
四、海文高速公路文昌段已经实施电子监控,严禁超速、超员、超载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该路段限速100公里/小时(临近重点处分两段进行限速,分别是50公里/小时和30公里/小时)。
五、望各位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规定,模范遵守交通法规。违者,将从严从重处理。超速50%以上的,一律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
文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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