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人们喜欢把卫生行政部门与直属公立医院的关系形象地喻作“父与子”,不过,这种情况在合肥市将可能被改变。2007年,合肥市将积极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计划成立合肥市医管中心,与卫生局平行建制,公立医疗单位将整建制从卫生局剥离进入医管中心,市卫生局与原直属医疗机构从隶属关系转变为行业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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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合肥市卫生局透露,医管中心由政府授权,是政府办医和国有卫生资本管理的责任主体。合肥市医管中心成立后,合肥市卫生局的管理职能也将随之改变,主要是依法承担对全市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督,重点在城市履行公共卫生管理。
合肥市卫生局明确表示,2007年将进一步推进惠民医疗工程的改革和实施,逐步扩大服务人群的范围和减免幅度。
合肥市卫生局有关人士透露,改革之后,基层卫生单位和医院将会被赋予充分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实现城市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许晓波、丰贤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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