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商洛讯(记者申震)去年12月29日,商洛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对洛南县铜马矿冶有限公司“12·8”重大透水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并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
据介绍,洛南县铜马矿冶有限公司“12·8”透水事故是一起违章作业造成的重大透水责任事故。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作出的责任认定,决定将铜马公司现场负责人欧阳后庭、安全负责人林政宝,非法从事爆破作业的欧阳后会、欧阳后相、马兰成、朱金贵等4名炮工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责成铜马公司对该公司副经理鲁长录、技术负责人陈大海、安全员程时盛予以辞退。决定指出,给予洛南县国土资源局开发股负责人李刚行政记大过处分;副局长张刚敦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其行政职务;局长李学文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洛南县安监局副局长黄鹏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其行政职务;局长屈生慧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洛南县驾鹿乡副乡长张建军行政警告处分;乡长刘涛予以诫勉督导。对洛南县黄金局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王春鸿行政警告处分;对局长姚良予以诫勉督导。对洛南县乡企局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李建设予以责令纠错;对局长王顺生予以警示提醒。对洛南县副县长李丹锋、程诗有予以责令纠错。
去年12月8日,铜马金矿7名矿工在未充分观察洞内有无透水隐患的情况下放炮作业,导致早年积水倾泻而下淹没巷道,除1人逃生外,其余6人全部遇难。透水事故发生后,商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规定给遇难者家属共赔偿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