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士峰 通讯员 陶训义 实习生 卢炳剑
昨日上午8时许,2路电车司机夏超驾驶“315”号车,从硚口开往黄浦路。
“师傅,我在车上捡了个包!”车到大智路站,一名年约40岁的女乘客从车厢后部走到驾驶台,将一个棕色的男式提包交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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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有什么东西?您打开看看撒!”夏超说。
“我前几天看到有人用包包做笼子,骗了一个女孩,我怕是圈套。”
夏超接过提包,打开一看,吃了一惊:包内有现金,2沓5000元和6张100元纸币。因翻遍提包也未能找到失主的信息,夏超告诉对方,等到终点站后,把提包交给车队领导来处理。
“我还有事要办,回头我自己去找失主!”女乘客突然改主意,一把夺走提包,快速下车。
夏超赶紧停好车,追到车下将女乘客拉住,“这包你不能随便拿走。”
“那就报警撒!”女乘客说要报警,但并没有报警的意思。夏超赶紧将车上乘客转乘后,拨打110报警。
5分钟后,上海街派出所民警赶到,向夏师傅询问了详细经过后,将女乘客和提包带走。
记者事后了解到,失主在发现遗失提包后,从2路电车车队得知钱已被移交给警方,他随后赶往派出所将包领回。
据武汉市公交集团介绍,乘客在公交车上发现遗失财物,一般由司机交到车队或车队所在的公司,由管理人员来寻找失主,或报警交给警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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