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昌12月31日电(刘洁)听说小偷偷了东西,抢劫犯居然打起了小偷的主意。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日前对这起新奇的抢劫案进行了宣判,两被告段磊、邓松江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2004年11月的一天,刘春平告诉段磊、邓松江等人,龚武琪、黄院根(均另案处理)等人经常偷东西,如果要向龚、黄两人要点钱用,可以以“偷的是段磊亲戚家的东西”为由去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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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害怕之余告诉他们说“东西在龚武琪那里”。段磊随后逼黄打电话叫龚武琪拿东西出来。段、邓等人最终以报警相威胁逼龚武琪交出了2枚金戒指、一部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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