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部新法规走进2007 全方位监控打击洗钱犯罪
从2007年1月1日起,61部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开始实施。
其中,国家级法规30部,地方级法规31部。随着这批法律、法规的施行中国公民出境申领护照会更加便捷,金融机构将全面实施反洗钱措施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监督权会更加规范有效外国人在中国的工作和生活也会更加方便……
办理护照由30天缩短为15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公民出国人数逐年大幅度增加,公安机关审批公民出国人数由上世纪80年代初的每年10多万人次,到2006年达到392万人次。
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中国护照分为3种: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护照的办理时限:一般情况下为15天,由于地区偏远、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可以延长至30天;护照有效期:未满16周岁的人为5年,16周岁以上的人为10年。
为打击非法移民活动,该法规定“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护照签发机关“6个月至3年以内不予签发护照”。
全方位监控打击洗钱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施行,标志着中国政府对洗钱犯罪的正式宣战。反洗钱工作的重点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投资在内的全部金融机构和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
为把住预防洗钱的第一道关口,该法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以便在犯罪所得进入交易领域之初,即建立客户身份与资金、交易的对应关系,为今后辨别资金的真实性质和交易的真实目的、追查实际所有人和受益人打下基础。
根据该法,将建立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对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缺乏明显经济和合法目的的异常交易,必须及时向反洗钱信息中心报告,以作为发现和追查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为防止和封堵外逃贪官转移金钱,相关部门将获得48小时的资金冻结权。
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成监督重点
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规定,监督对象为与各级人大常委会同级的“一府两院”,即政府、法院和检察院。
该法明确规定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重点,要紧紧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主要形式是每年有计划地选择若干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替纳税人管理好政府“钱袋子”,监督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是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内容。
该法还规定,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执法检查。
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
为依法尊重保障人权、防止冤假错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是23年来,中国对最严厉的刑罚——死刑所作的最重大改革,对于国家民主与法治发展进步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说,为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对原审裁判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诉讼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合议庭成员必须阅卷,并提出书面意见。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到案发现场调查。合议庭经过审查案卷,认为应当核准死刑的,原则上都要讯问被告人,当面听取被告人的意见。
外国人在华采访、驾车更加方便
国务院《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明确,自2007年1月1日起到2008年10月17日,外国记者在华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同意,无需向地方外事部门申请,新闻记者的新闻采访报道也不需审查。
同时,为了方便临时入境的外国人和车辆,公安部《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明确,持有境外驾照的人员无需考试,经申请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学习,领取《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即可在中国境内临时驾驶机动车。临时入境的境外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驾驶其自带的临时入境的机动车或者租赁中国机动车。
高层次人才进出境给予便利
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进出境物品管理办法》规定,高层次人才进出境时,海关应给予通关便利。对其随身携带的进出境物品,除特殊情况外,海关不予开箱查验。其携带的合理数量的科研、教学物品、自用物品经申报后,海关将予以免税验放。(记者黄抗生)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2007年01月01日08:08:35(责任编辑 苏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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