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福林:中国的农村公共服务体制建设走上快车道
中新社海口十二月三十一日电(记者王辛莉)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迟福林今天在此间表示,随着二00七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到全国百分之八十市上县等三项政策的实施,中国农村公共服务体制建设将走上快车道。
迟福林多年来一直专注建立公共服务体制等领域的研究,二00三年,他提出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今年二月初,在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学者座谈会上,迟福林向温总理建言,建议把《“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为“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日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确定二00七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迟福林坦言,中央这么快出台新政,出乎意料。但此举表明,中央已下决心增强农村公共服务力度。迟福林曾多次深入西部农村调研,他欣慰地表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的实施,对农民、农村意义重大。
迟福林说,二00四年,中国名义城乡收入差距为三点二比一,若把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障因素考虑在内,有学者估计中国城乡实际收入差距已达五至六倍。照此分析,公共服务因素在城乡实际收入差距中的比例约在百分之三十至四十左右。
迟福林认为,中国新农村建设核心是,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十五”期间,中国实现了城乡税制的统一,是历史性突破。“十一五”若在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上有实质性进展,将对社会转型中的新农村、和谐社会建设有重大作用。(完)(责任编辑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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