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洛南金矿透水事故6名被困矿工遇难发生透水事故的矿井井口(12月9日摄)。截至12月9日凌晨,发生透水事故的洛南县驾鹿乡铜马矿业公司斜井内的积水已经抽完,被困井下6名工人全部遇难,其中5名矿工遗体已经升井。
12月8日,铜马矿业公司在4号金矿坑道斜井面平巷非法进行探矿爆破作业时,将相近的废弃坑道打穿,使其里面的积水涌入平巷。当时有7名出渣矿工在平巷作业,除1人逃生外,有6人被困井下。事故发生后,陕西省、商洛市和洛南县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
新华社记者丁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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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西安1月1日电(记者冯国、丁海涛)陕西省商洛市政府日前决定对洛南县铜马矿冶有限公司2006年12月8日发生的重大透水事故进行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受到刑事、民事与党纪等处理。
据了解,陕西洛南“12·8”重大透水事故是洛南县铜马矿冶有限公司在违规普查探矿中违规作业,在4号金矿坑道斜井面平巷放炮作业时,将相近的废弃坑道打穿,使其里面的积水涌入平巷,造成6名工人被困井下的重大透水责任事故。
商洛市政府日前决定:将温州集团铜马矿冶公司现场负责人欧阳后庭和安全负责人林政宝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铜马矿冶公司非法从事爆破作业的欧阳后会、欧阳后相、马兰成、朱金贵等4名炮工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同时,给予洛南县国土资源局开发股负责人李刚行政记大过处分;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刚敦行政记过处分,免去行政职务。给予洛南县安监局副局长黄鹏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行政职务;县安监局局长屈生慧行政警告处分。
给予洛南县驾鹿乡副乡长张建军行政警告处分,乡长刘涛予以诫勉督导。对洛南县黄金局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王春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局长姚良予以诫勉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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