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日前告诉记者,经过法院与双方当事人调解,砖厂与监狱一次性赔偿不慎溺水身亡的少年王小虎的家人人民币5万元,当场兑现。
今年9月12日下午1时30分左右,居住在玉泉区南八里庄村年仅17岁的少年王小虎在被告挖坑取土后形成的大水塘内玩水,不慎溺水身亡。
事隔5天后,被水草缠绕的王小虎才被从包头市赶来的包钢专业打捞队员打捞上岸。由于受害人系未成年人,而且水塘边上的警示牌未起到警示作用(字迹模糊、其中的一块用水泥浇注的警示牌遭人为破坏倒在地上),受害人家属合情合理地考虑到受害人也有责任,按照双方各负一半的责任,被告理应承担50%的责任。经过调解,最终达成了上述协议。(文/武艺)责任编辑:wh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