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报道
昨起,全国进京、进沪、进穗旅客列车广播全部统一使用铁道部指定范围内的音乐作品。据悉,为解决音乐作品在旅客列车上合法播放的问题,铁道部日前出台规定,未取得著作权人同意的音乐作品旅客列车不得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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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铁道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铁道部已经通过有关单位与著作权人达成协议,由有关单位定期向铁道部提供具有合法播放权的音乐作品。铁道影视音像中心负责统一制作、发放全路旅客列车广播音乐作品。各单位可在铁道影视音像中心提供的音乐作品中选择适当曲目,编入列车广播,但不可复制、混用或超出规定范围用于其他方面,不得用于营利性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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