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新《税则》”)今天(1月1日)正式实施。新《税则》调整共涉及1600个本国八位税号的变化,占全部8位税号的20%以上,主要涉及机电产品、化工产品、纺织品、木制品、贱金属及合金等五大类,是近十年来我国进出口税则最大的一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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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我国进出口贸易飞速发展,2006年我国的进出口贸易值突破18000亿美元,进出口贸易量位居世界第三位。作为贸易大国实施新《税则》,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我国既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又是世界海关组织的缔约国,实施新《税则》既是履行国际公约的义务,也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实施贸易便利化提供便利;二是通过实施新《税则》,有效配合和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三是实施新《税则》,有效落实国家进出口关税政策及为贸易管制措施提供支持和保障。(记者张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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