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伊朗政府1月2日表示,如果该国合法权利遭到剥夺,他们不会排除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可能。
据报道,伊朗政府发言人吴拉姆·侯赛因·埃尔哈姆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如果我们的权利被剥夺或者受到压制……我们将就是否退出这一条约做出决定”。
伊朗议会于2006年12月27日通过法案,规定伊朗政府“有责任加速推进伊朗和平利用核能的计划,并立即修改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合作政策”。伊朗议长阿德勒在法案通过后说,这项法案给予政府的权力包括可以考虑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也可以考虑留在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内进行谈判。
就此,埃尔哈姆说:“法案在议会的通过不一定意味着伊朗将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王建芬)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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