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提出,中国的动画孙悟空为什么斗不过美国的米老鼠?围绕这个问题发表的意见是从动漫产业的角度出发的,认为原因是中国动画缺乏原创能力和未能实现产业深度开发。
这种看法有一定道理。但笔者认为,这个问题不是动画产业这个较小的眼界里可以说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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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化产品是商品和市场逻辑属性。孙悟空本不是为这个“现代”舞台出场的主人公。而小小的米老鼠乃迪斯尼文化符号,以赚钱为最大目的,利用高科技、雄厚资本和精心策划的营销战略取胜,孙悟空无备而来,不具备现代心理和商业文化。
在美国,目的很明确,逻辑也简单,动漫生产是私人资本赚钱行为。中国侧重于对青少年进行思想教育。动漫产品既要赚钱又要有好作用,操作也随之复杂和艰难起来。动漫作品特点在于必须简单、浅显、易懂,对儿童或处于轻松状态时的成年人皆可为娱乐。在中国,问题是在简单与复杂结合点上找出路,要用简单、浅显、易懂的表现传达较深的文化内涵。
孙悟空的文化内涵比米老鼠深厚、复杂。中国传统有个独特性,即互系思维方式。西方习惯是单线单向思维。西方难懂互系思维,难懂则兴趣全无。这决定了中国文化产品到西方去,比那里的文化到中国来困难得多(技术因素除外)。西方儿童要看懂孙悟空的故事,起码得有和尚、道士、玉皇大帝、天宫、地狱一些概念。西方儿童没有这些文化背景,所以无从知道孙悟空是做什么的。另外,美国有自己的英雄概念,比如英俊、强烈男性化、美女为其保护对象等等,是“英雄”的必要因素。还有,孙悟空先无敌天下,后被制服,被制服就不算英雄。诸多不可思议,是思维方式使然。西方思维一般是绝对性概想,事物两方面只对立、不联系,事物既黑亦白是不可想象的。这种文化里,孙悟空怎能让他们喜爱?
中国构思故事多来自生活,美国多为设定。中国儿童可接受的范围更宽阔和复杂。美国形象在中国接受起来不困难。而美国对中国的东西接受起来则有文化和思维障碍。美国形象是设定式、概念化的。正面的美化,反面的丑化或妖魔化,非黑即白,思路简单。
孙悟空怎样才能斗过米老鼠?这确实需动一番脑筋。简化内容、变化表现方式才是真的改革和创新。用简单内容传达易为孩子们看得懂的意义才是正确的道路。
我想,要区别对待国外市场和国内儿童娱乐,不如国内、国外市场分别推进。国内产品注重针对孩子的理解力和社会教益性。要特别注意国内与国外儿童欣赏能力上具有的文化差异。孙悟空斗不过米老鼠,非实力问题。制作简单一些、西方孩子看得懂的产品针对外国市场,是可以的。但因此而迁就外国市场,不加区别向国内儿童提供同样东西,则对他们成长不利,对中华传统和文化也不利。应当意识到差别,对不同对象制作不同产品。
(作者为美国夏威夷大学政治学博士、北京外国语大学文教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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