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通讯员段淑军记者冒群“我是亲生,他是抱来的,当然,我有母亲尸骨的所有权。”为了使亲生父母死后能合葬一处,亲生儿子张某不惜掘墓,移走已经去世10年的改嫁母亲尸骨。养子黄某将兄弟张某告上法庭。
去世10年母亲尸骨被移
张某说,他很小时父亲就因病去世。
1996年,张某的母亲去世,黄某将养母安葬在大运河边。今年4月,张某的继父也去世,养子黄某将养父母合葬在一起。今年5月的一天夜里,张某悄悄将母亲张某某的尸骨转移,和自己已经去世40多年的生父合葬在一起。黄某发现后要求张某归还养母的尸骨,让养母与养父合葬在一起。张某不同意,黄某一怒之下告上法庭。
养子:将尸骨与养父合葬
“我虽然是抱来的,但母亲生前养我的恩情,我是终身难忘的。我不能被人指着脊梁骨骂。”庭审中,养子黄某说,5月16日夜里,张某将张某某的尸骨盗走。黄某认为,他的养父与养母虽然是再婚,但也是合法夫妻,理应合葬。兄弟张某不说一声就把母亲的尸骨搬走,这给他和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黄某要求哥哥张某公开赔礼道歉,返还尸骨与养父合葬,并赔偿自己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亲子:亲妈尸骨不能给
“我是母亲唯一的亲生儿子,我有权取走她的尸骨。”哥哥张某法庭上表示,他是母亲亲生的,母亲死后,他当然享有母亲尸骨的所有权。黄某与母亲没有血缘关系,对母亲尸骨不享有所有权。
对于私自取走母亲尸骨的行为,张某表示这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违反公共道德。而相反,如果他再次返还尸骨给弟弟黄某,倒使母亲入土而不能得到安宁,有违公共道德。张某认为弟弟黄某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法院:亲子赔养子5000元
几次开庭后,法官认为,张某私自转移母亲尸骨的做法是不妥的,但鉴于张某已将其父、母亲合葬,且其父、母亲合葬亦在社会伦理范围之内,在社会道德能够容忍的限度之内,如若再将尸骨强行挖出迁移,同样违背了“入土为安”的风俗习惯,也是对死者的不敬。所以对养子黄某要求判决归还母亲尸骨与其养父合葬,法院不予支持。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某赔偿黄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承担本案诉讼费用。黄某返还尸骨、赔礼道歉等其他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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