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高高兴兴逛商场,结果不小心碰倒一个衣架模特使其摔伤“骨折”,和商场就赔偿问题谈判近4个小时。
昨天,对当天遭遇倍感委屈的莎莎(化名)向记者讲述了全过程。1日下午3时许,莎莎同两名女友一起来到市区某超市付一楼服装商场。
当时莎莎在某品牌羽绒服试衣镜前试穿上衣,结果不小心将距离自己约1米远的一个模特碰倒,周围五六个模特也相继倒压。其中一个模特“手臂骨折”,商场服务员要求莎莎赔付180元损坏费。莎莎同女友都表示:模特不是她们故意损坏的,再者,穿着衣服的模特,究竟是“老伤”还是“新痕”,谁也说不清,因而拒绝赔付。商场为此阻止三女子离去,并将她们带到办公室内。双方一直纠缠近4个小时。当3人要求商场写出赔偿原由时,商场竟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分文不要地放人了。
该情况究竟消费者是否应掏钱赔偿呢?山东诚信律师所张律师认为,法律对商场内部发生诸如此类事件,没有明确的法规。但此事应适用民法的过错责任原则。首先商场对顾客没有尽到提示义务;再者模特安置不牢靠,也是商场的责任;第三,穿着的模特究竟是什么时候受的“伤”,待调查。所以,律师认为,顾客不应当赔偿,反而应当追究商场阻止顾客行动的责任。(梁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