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日前,记者从省林业厅了解到,“十一五”期间,我省各项林业生态重点工程规划完成营造林1500万亩,并力争使全省县城以上城镇城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34%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平方米以上。
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我省将继续实施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程为主的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全面禁止伐区、限伐区的商品性采伐,对天保工程区现有7884万亩和珠江防护林二期工程项目区内2008万亩森林资源进行全面有效的管护,并对天保工程天然林区50个重点贫困县和非重点县的贫困乡村区域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改变无偿使用贫困地区群众提供的森林生态效益不合理的现状,增加林区贫困农民的收入,并且还将对“十一五”区划界定的3000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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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还将在石漠化比较严重的毕节、六盘水、黔西南等市(地、州)配套实施小型水利水保、基本农田建设和农村能源建设等工程。发展生物质气化、小水电、太阳能等其它农村再生能源,在全省新建100万口沼气池;在重点旅游区、无煤区、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和退耕还林工程区,新建一批生物质气化灶;新增小水电代燃料装机5.83万千瓦,农村电气化县新装机57.7万千瓦,多渠道缓解生态保护与农村能源需求的矛盾。
另外,还将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建设力度,到“十一五”期末,使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120个左右,保护区面积达到150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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