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4年前,17岁的王某讲“义气”持刀将朋友的仇人刺成了重伤,从此开始四处躲避。4年后,由于受不了良心的谴责和四处躲避追查的艰辛,王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日前,台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2002年4月初,在福州某中学上学的郑某等4人受到同校生冯某的敲诈勒索。于是,郑某等4人商量着要给冯某一个“教训”,他们最后想出请人出手殴打冯某一顿的方法。随后,郑某等人找到了爱讲哥们义气的王某,恳求他“伸出援手”。王某答应了下来,并和郑某另外请的5人一起准备“教训”冯某。
2002年4月10日中午,根据事先的约定,王某与其他5人一起守候在台江区瀛东路口等待冯某放学。当他们看到冯某出现在视线中时,立刻将他团团围住,进行围殴。在殴打过程中,王某持刀刺中了冯某的右腰部。后来经过法医鉴定,冯某的右肝破裂,伤情属于重伤。
王某见冯某中刀倒地,马上就逃离了现场。在接下的日子里,他开始了自己4年多躲避警方追查的生涯。2006年11月23日,逃到海南三亚的王某终于无法忍受惶惶不可终日的日子,向警方投案自首。(《福州晚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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