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海口市警方日前通报了两起袭警事件的处理结果,李某、袁某、袁某某等3名袭警肇事人分别因暴力袭警而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2006年12月25日,李某和丈夫一起到海口市美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出港旅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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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天,海口市的出租车司机周某与酒醉的袁某因付出租车费问题发生争吵。出租车司机拨打110求助。民警将他们带往蓝天路派出所。袁某到派出所后,打电话叫来妻子吕某和儿子袁某某。袁某某向袁某了解情况后,抬脚踢中值班的陈警官的腹部,其他民警上前拉住袁某某。袁某此时又朝陈警官头部猛击一拳。
海口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经调查认定,以上两起袭警事件涉及的警方人员执法行为完全符合程序和法规,3名肇事人事后也承认了过失行为并向警官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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