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时限缩短到20天以内
执政为民 服务发展
本报讯 (记者 金蓉 实习生 朱音)元月1日起,我市实施行政审批新规,行政审批全面提速,市级部门行政审批15个工作日内给答复,区县政府代为接件处理的,市级部门20个工作日内给答复。
市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士介绍,此前某些部门的行政审批基本上没有规定时限,什么时候审批下来,全由部门说了算,前来审批的企业和群众只能被动等待。
据悉,对单独实施的审批项目,属市级部门直接接件处理的,应自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属区县政府或者部门代为接件处理的,由于需要转接到市级部门,因此市级部门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给答复,在区县政府或者部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如果因特殊情况,难在上述规定时限完成的,经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对并联审批的项目,主办部门应自统一受理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联审批,情况特殊的,可延长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责任编辑:车东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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