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霍文一名男生因为原女友毕业,而另交女友,结果被原女友回校持刀捅死,近日,我市一所高校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悲剧。目前,行凶者已被警方刑事拘留。但是,这起案件也给我们留下了思考,当代大学生应有怎样的恋爱观,该怎样看待生命、爱情和事业呢?
男生被杀
2006年12月30日晚上11时左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某高校一名男生被人捅了,伤得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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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了解到,死者黄某是一名从崇左来的大二学生,是学生武术协会的会员。当晚,几名同学和死者以及死者的原女友钟某在一起会餐。
迹象显示,钟某有重大的作案嫌疑。“1米56,体重40公斤左右,24岁,红色上衣,注意不放过可疑情况。”大规模的搜索开始了。
31日凌晨2时左右,一名周姓同学接到钟某短信:“我想自杀。”刑警一方面通过短信开导钟某,一方面抓紧对可疑区域展开搜寻。
凌晨4时40分许,民警发现,一个女子从一条偏僻小路上走出。这很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民警悄悄走了过去,一看,对了,一把抓住了这个女子。
因爱生恨
面对刑警,钟某很快承认了杀害黄某的犯罪事实。
据钟某交代,2005年3月,外号为“女侠”的她在武术协会和小她4岁的黄某认识,两人很快坠入爱河,5月两人确定了关系。2006年7月,她从学校毕业后,还时常回校和黄某相会。在谈恋爱期间,两人多次闹过分手,但是,几乎都以她的妥协而重归于好。
2006年12月22日,她来到桂林。30日下午3时,她在QQ上和同学聊天中得知黄某有了新的女友,十分气愤。下午5时,她到小摊上买了一把水果刀后,约黄某以及武术协会的几名好友一起吃了晚饭。
饭后,两人到学校附近的一个练车场聊天。谈话间,看到黄某坚持要分手,搂着黄某腰的钟某一刀便捅向黄某的胸部。随后,她看到黄某捂着胸口跑向附近的台球室,自己呆了一会,便向偏僻处走去。
恋爱挫折需正视
黄某死了,钟某被刑拘了。一名办案民警叹息:“两人的花样年华就这样毁了,真可惜呀。”
是不是大学生不该谈恋爱呢?一名大学老师认为,高校对大学生谈恋爱持不提倡也不反对的态度,但是,大学生必须摆正恋爱观。
这名老师说,大学生应该把学业放在首位,摆正爱情与学业的关系,不能把宝贵的时间过多用于谈情说爱而放松学习。因为未来的事业才是人生价值的支柱。
另外,要正确对待爱情挫折,不要把爱情视为生命的唯一。如果把爱情当成唯一的存在价值,就会失去人格的独立和魅力,也很容易失去被爱的理由。当爱情受挫后,应该通过适当的情绪调节、宣泄和转移,来减轻痛苦,用理智来驾驭感情。通过增强理智感,总结经验教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从而提高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思想水平。要多想想自己对社会、对家人的责任,千万不要采取过激甚至犯罪的行为。
这名老师指出,对失恋的应对方式反映了一个人心理成熟水平和恋爱观。一个人如能理智地从失恋中解脱出来,往往会使自己变得成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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