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月4日讯
为理顺同城自来水价格关系,经省物价局批准,海口市自今年1月1日起调整海口市琼山自来水总公司供水辖区内自来水价格。
据了解,海口市琼山自来水总公司供水辖区内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为:居民生活用水由原价格1.2元/吨调整为1.45元/吨(2008年1月1日起1.55元/吨),工业用水1.6元/吨,行政事业用水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办由原价格1.25元/吨调整为分区、医院病房、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等由原价格1.25元/吨调整为1.6元/吨,园林绿化环卫由原价格0.9元/吨调整为1.25元元/吨,经营服务用水由原价格2.25元/吨调整为2.6元/吨,特种用水由原价格2.5元/吨调整为3.75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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