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月4日对外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建设,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和国际化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悉,指南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了事务所内部治理的五项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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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征求意见稿重点规范了事务所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分别对事务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行,主任会计师的权责,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加入与退出以及出资与股权转让等进行了规范,明确倡导事务所采取普通合伙和特殊的普通合伙等符合行业人合、智合特征的组织形式及分配形式。
指南征求意见稿还对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工作,尤其是事务所与员工的关系、事务所质量控制的要求和事务所对分支机构的管理与控制等进行了规范。
此外,指南征求意见稿还强调事务所合伙文化的建设,并就合伙文化的内涵以及如何建设合伙文化进行指导。倡导信息披露,针对事务所的实际情况,对事务所应当向内部股东、员工公开的事项进行规范,并鼓励事务所建立面向公众的信息披露制度。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至今,已经走过了一个从无到有,由弱小到逐步成长壮大的过程。行业规模大了,事务所的家业大了,内部治理问题越发显得突出和重要,更需要加强工作,引导和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建设。
对此,中注协秘书长陈毓圭表示,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的建设,直接影响着事务所风险管理和质量控制,关系着市场经济秩序和公众利益。加强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建设,是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实现规模化发展的制度保障,也关系到能否为行业和谐发展提供坚实的微观基础。制定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有利于加强对事务所内部治理的指导,并为监督、评价事务所内部治理水平提供依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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