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颜斐)打着“外国公司驻京办事处”的幌子,沈某等二人利用外国人倒卖外汇,涉案价值人民币千余万元。记者昨天获悉,制造“雅宝路地下钱庄案”的沈某和李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朝阳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2年6个月。
2003年,北京海关查获了石家庄进口轴承有限公司走私案,该公司法人代表马某一直通过雅宝路的地下钱庄私换美元。警方很快抓获了与马某交易的长期在雅宝路一带活动的地下钱庄老板沈某、李某。从2003年5月至12月,沈某和李某多次向马某倒卖外汇150余万美元。而马某提供的1044万元人民币均通过公司转账的形式打进沈某和李某的账户里。与此同时,警方还查清了李某于2005年8月5日,在雅宝路等地收取人民币187.22万元后,倒汇12万美元、1109.7万日元的犯罪事实。一同被抓获的还有16名外国人(另行处理),他们有的直接参与倒汇,有的人则将自己的外国证件提供给中国人以收取“证件提成费”。
(责任编辑:宛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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