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昨天公布了2006年全国因灾死亡人口基本情况。全年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3155人死亡,是1998年之后自然灾害造成死亡人数最多的年份。2006年因灾死亡人数相比1999-2005年死亡人数均值高出23.5%,比2005年死亡人数2475人高出27.5%。
| |
经统计,2006年因灾死亡人数超过50人的严重灾害事件共有5起,共造成1716人死亡,占全国因灾死亡人口数量的54.3%,而第4号强热带风暴“碧利斯”和第8号超强台风“桑美”分别造成848人和483人死亡,仅此两次灾害过程的死亡人数占到全国因灾死亡人口数量的42.2%。
与2006年相比,2005年因灾死亡人数超过50人的重大灾害事件共有7次,死亡903人,占到全年全国死亡人数的36.5%,明显低于2006年大灾造成人员死亡的集中性。
经统计分析,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口中男性多于女性,男性死亡人口约占到总数的60%左右。
此外,因自然灾害死亡人口中,壮年死亡人数较多。14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和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全部死亡人口的比例基本相当,在15%左右;15-64岁的成年人占全部死亡人数的70%左右;而30-39岁年龄段死亡人数占总量的比例最大,约占到18%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