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沪深交易所4日公告,经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决定将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上市公司股票(其简称前冠以“S”标记的股票)的涨跌幅比例统一调整为5%,自2007年1月8日起正式实施。
此前沪深交易所曾表示,拟在近期对未股改公司采取特别的差异化制度安排,包括涨跌幅限制比例拟设为5%、剔除出指数样本股、适时采取差异化的竞价交易方式等。
| |
据了解,两市共有32家公司搭上去年年底的末班车,进入第64批股改名单。但是仍有40家公司未启动股改程序。
根据Wind资讯提供的数据,两市目前的S股则共有165家,其中包括未启动股改和正在进行股改的公司。
除了交易限制之外,监管层也已经明确表示,未股改公司及其大股东在资本市场的活动也将受到限制。S股公司在完成股改之前,证监会暂时不受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其他公司的IPO、再融资及其他证券业务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