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振海)“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路街景改造微观模型图中,我的房屋属于被改造对象,而不属于被拆除对象,却未得到改造。”1月4日,眼看凤翔路街景立面改造接近尾声,海口市民李国兰致电记者反映。
据李国兰介绍,她1985年在府城凤翔路的宅基地上盖3间平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当时凤翔路尚未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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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兰认为,凤翔路的改造是政府为民办实事,她自己愿意出资配合改造。有关人员称要拆除房屋,但是目前政府还没有相关文件表明将拆除其房屋,何况凤翔路街景改造微观模型图中其房屋属改造对象,增加装饰和整体涂料。
记者在现场看见,与李国兰房屋相邻的一幢楼房建在凤翔路的人行道盲人道上,已经改造,而李国兰的房屋依然保持原样。
在凤翔路街景立面整治工程指挥部,记者看见该指挥部的“凤翔路立面改造动工情况图”中李国兰的房屋属改造对象。指挥部的有关人员面对记者采访则称,对于李国兰的房屋改造问题,已向上级打报告,需等上级领导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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