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广州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常务副局长雷卓民
新快报记者 余亚莲 通讯员 穗检宣
2006年,广州市检察院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02件,50名处级以上干部“落马”,5名厅局级以上干部“落马”;涉案百万元以上的案件高达43件,涉案千万元以上的也有5件。
2006年,广州市检察院一年内追回的赃款高达5300多万元。
这些腐败高官的纷纷“落马”让老百姓看到了广州反腐的严峻形势,也感受到了广州反腐的坚定决心。
广州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常务副局长雷卓民指出,2006年,广州市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是在打击商业贿赂。
实际查处远少于犯案数
今年,在广州市检察院查处的302件贪污贿赂案件中,商业贿赂案占到62%。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就有13件。涉案人员县处级以上的有28人,厅局级以上的有5人。
据雷卓民介绍,广州的商业贿赂案件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与出版发行等领域。在商业贿赂案件中,“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的特征明显,案发多集中在权力集中的部门或垄断经营的单位。这些单位的资源较为优裕,其工作人员,特别是握有审批权的领导,都容易成为贿赂对象。在这187件商业贿赂案中,最为典型的莫过于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受贿上千万元一案。
雷卓民表示,现今商业贿赂案件确实已经成为严重的问题,但实际查处的案件离现实犯案的数目还差得远。
抓一个查一窝
雷卓民还介绍,今年查处的窝案、串案多。2006年,广州市检察机关采用“系统抓、抓系统”的方法,抓住一条可查性程度高的线索后,深挖窝案、串案,针对行贿人打开缺口,经常“抓住一个就牵出一窝”。
今年所查办的302件贪贿案中,有115件都是属于窝案、串案。如罗耀星一案,牵扯出省疾病控制中心的10案10人,涉案金额合计高达2200万余元;而花都区原副区长谭东方一案,也先后查出了14件案子。
广州反贪三大难点
雷卓民表示,当前的反贪工作存在以下难点:
第一,职务犯罪的隐蔽性越来越高。以受贿罪为例,如果是1对1的贿赂方法,办案干警的取证难度大,涉案人员中只要有一人不认,案件就很难定性。
另外,一些国企在转制过程中出现了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查处此类案件时,办案干警明知有人在“坑国家”,但由于其表面上走的是合法程序,比如将大型资产低价评估,甚至隐藏、瞒报资产等等,查处比较困难。且这类案件的涉案人员级别高,很多是厅级以上干部,处理时需相当谨慎。
第二,一些案件是跨省贿赂,行贿人流动性大,取证工作困难。
第三,目前,广州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线索来源单一,老百姓举报的案件成案率不高。审计部门、工商部门、公安部门虽有可能掌握到大量线索,却没有移送到检察机关,各个政府部门的联动机制还未能建立起来。
上图:2006年6月,在广州市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中,许多市民前来举报破案线索和咨询法律问题。(资料照片)
李小萌/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