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签署保密条款,不对外公开和解结果
新快报讯(记者 黄琼 通讯员 林劲标 王学堂)在网页浏览器上输入“中国电信.cn”,弹出的却是广东天马广告公司的网页!原来广东天马广告公司早已将这个域名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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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引起了多家媒体的关注,日前,在禅城法院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原告向法院提出撤诉,法院也给予准许。
经审理查明,原告天马公司于2003年注册“中国电信.cn”域名。2006年3月底,中国电信集团向国家有关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投诉天马广告公司,追讨“中国电信.cn”域名。国家域名争议中心仲裁组经过一个多月的仲裁后认定,天马公司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裁决该公司将该中文域名转移给中国电信集团。
天马公司不服,于2006年4月17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原告享有对该域名的合法权益,对该域名的注册行为不构成对被告的侵权。
2006年10月19日,该案一审开庭,法庭没有当即宣判,而是给予双方一定时间庭外和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并签署保密条款,约定结果双方不对外公开,现本案已依原告申请撤诉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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