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茗通讯员杨川)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由于我省积极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较好地解决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去年全省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与2005年相比减少了一半以上。
厅长信箱在网上开通
从2003年起,我省加快了清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制化进程,先后出台了《陕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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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这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施行的第一部关于工资支付的地方性法规,从而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有法可依。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还监督指导用人单位设立农民工工资权益告示牌,推行支付监察控制和保证金制。同时,还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了领导接待日制度,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领导在每月20日接待农民工投诉,还在网络上开通了厅长信箱。
突发事件降了七成半
同时规定,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负责人在每年1月、2月和12月的每周星期一和其余月份的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接待农民工举报投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亲自接待群众信访,接听举报投诉电话,解疑释惑,及时受理。另外,全省劳动保障部门每年都要组织开展一两次大规模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优先保证给农民工结算工资。
随着长效机制的确立和不断完善,大面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基本得到有效治理,农民工举报投诉案件和拖欠工资事件等呈逐年下降趋势。截至日前,全省共受理农民工举报投诉案件7193起,专查立案5802起,分别比上年下降40%和51%;涉及农民工8.4万人,工资金额为2556万元,分别比上年下降33%和54%;由此引发的突发事件也下降了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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