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蔡爽 通讯员 曾妮黄亚莉李恒光)“我的收入包括工薪、课题经费、校外讲课劳务费,还有稿费。一年收入到底有多少,我自己也不太清楚。能不能委托学校统一清查,并代办纳税自行申报?”一位教师的提议,得到周围很多教师的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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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武汉市地税部门开始了自行纳税申报政策的宣传,第一站选择在华中科技大学进行。参加活动的很多老师认为,由于一年中收入来源较多,计算起来,难免会出现差错,出现漏算、多算等情况,造成申报误差。收入算清后,还要到相关地点申报,感觉很费事。大家日常工作都很繁忙,能不能委托学校代办申报呢?
武汉市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本市有两种申报方式,一种是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另一种是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他人代办。老师们提出的委托单位代办,属于第二种方法中的“委托他人”这种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只要出具正式的委托书,就能得到较专业的代办,而且还可以免去委托代办费用。当然,这样做,还需视单位实际情况而定。对于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安排人员尽可能地替职工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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