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5日电 台“行政院新闻局与陆委会”订定相关注意事项表示,从今天(1月5日)起开放港澳“中资媒体”申请赴台驻点,每家可派2名记者,每次驻点以3个月为限,必要时得延期一次,采访地区包括北高两市及台湾各县市,如有赴金门、马祖采访需要,需事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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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社”报道,“新闻局”今日上午发布的新闻稿称,为因应港澳“中资媒体”派遣记者来台驻点采访需求,“新闻局”与“陆委会”订定“港澳‘中资媒体’来台驻点采访注意事项”。
“新闻局”称,此注意事项所称的港澳“中资媒体”,是指经“陆委会”依“实际情形认定的港澳中资平面媒体”,其申请来台驻点采访的主管机关为“内政部”,执行单位为“移民署”,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是“新闻局”。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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