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1月5日电(记者任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审结一起因网恋引发的情杀案,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邓凯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等共计人民币5万多元。
被告人邓凯与被害人卿某在网络上通过聊天方式认识,2004年12月,双方见面后发生了关系,此后邓凯与卿某经常在一起唱歌、喝酒等。
2005年,邓凯从卿某的身份证上看到卿某比自己大,双方就暂时中止往来,但双方就一直为分手费的问题吵闹。2006年6月7日晚上,邓凯和卿某约好在成都苏坡乡见面后沿着铁路往黄土桥方向走。期间又因为分手费的问题吵闹起来,邓凯遂用一把匕首向卿某的背、腰部扎了20多刀。邓凯杀了卿某后,把卿某往树丛里拖了二三米远,并把卿某包中的塑料梳子、化妆包等物品放在卿某的脚边,伪造抢劫、强奸杀人现场。后邓凯逃往沈阳、东莞等地。同年6月18日邓凯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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