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汽车厂商拓展海外市场的低价恶性竞争正使中国汽车面临背负“价廉质次”标签的危险。记者从商务部获悉,为提升中国汽车在海外的品牌形象,商务部已会同发改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7年3月1日起,对汽车整车产品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无许可证的汽车将无法销售到海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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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出口须建海外销售服务体系
根据《通知》要求,申领汽车整车产品出口许可证的汽车生产企业必须列入发展改革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且持续有效、具备与出口汽车保有量相适应的维修服务能力,在主要出口市场建立较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
由于国内车市竞争激烈,而国产车相对于国际市场的汽车产品具有一定价格优势,近两年汽车厂商纷纷向海外寻求利润增长点。但为了争夺海外订单,一些实力较弱的生产厂家竞争压价,甚至全然不顾是否有能力为海外用户提供稳定的售后服务,这使得中国汽车品牌形象大打折扣。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副司长张骥就曾公开抨击:“我们现在拼装车出口,二手车出口,报废车也在出口,这种贸易方式有损中国汽车产品形象。”
零星出口将受打压
据商务部统计,随着我国汽车行业“零星”出口泛滥,2005年整车出口17.3万辆的总量竟分摊到了1025家企业,其中超过600家企业出口汽车不到10辆,而仅出口1辆汽车的企业竟然有160家。
华晨汽车公关部人员郑琦表示:“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将使小厂商的零星出口受到打压,像华晨这类早已进入国家整车出口基地企业行列的厂商不会受到冲击,其海外市场拓展反而会因恶性竞争减少而受益。”去年11月底,华晨刚刚签下向欧洲出口15.8万辆中华汽车的协议,成为自主品牌海外销售的第一大单。
今后,每年1月1日起,商务部授权的许可证发证机构将发放整车产品出口许可证,海关将凭出口许可证和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办理汽车整车产品的出口验放。为实现平稳过渡,2007年汽车生产企业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15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将于2007年2月公布2007年度《符合申领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2007年3月1日起执行。
侵犯知识产权将取消出口资质
鉴于目前国内汽车产品屡屡陷入与国外汽车厂商的知识产权纠纷,《通知》特别强调,如果汽车出口企业产品被相关部门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将被取消下一年度从事汽车整车出口的资格。
《通知》还规定,企业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伪造生产企业授权证明、出口非自产或非授权企业产品、出口汽车在国外有重大质量事件并对我国出口汽车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也将被取消下一年度出口资格。出口企业还可向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举报违法违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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