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自己的照片被人拿来擅自做了广告,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财富故事会》主持人王凯将(福建)晋江市梅岭凤竹礼庆彩花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昨天记者获悉,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王凯向法院起诉称,在未经他同意的情况下,去年11月上旬刊的《商界》杂志第116页《广告赠阅版》中,刊登了梅岭凤竹公司“加盟正点特色喜庆,缔造财富传奇故事”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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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凯认为,该公司在《商界》杂志刊登该广告时并没有征得他的授权,误导读者,使人以为他在为该公司作商业广告。中央电视台对于栏目主持人的管理有严格的要求和规定,未经电视台有关管理部门同意,禁止主持人私自参与任何商业活动,包括商业广告的发布。由于该公司的侵权行为,给他的个人声誉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因此他要求该公司赔偿肖像权等损失共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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