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1月4日电自2006年4月1日起,河南在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行“单病种限价”管理,到2006年年底,全省425所医疗机构收治单病种限价病人1万多例,涵盖40多个病种,与限价前相比为患者减少费用近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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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病种限价”是指病人患了单一病种,从确诊入院、检查治疗到治愈出院整个过程,医生按照该病种既定的技术服务规范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由医院定出最高的医疗费用标准,超出限价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医院承担。
河南省卫生厅医政处负责人指出,过去,患者在医院就诊时产生的医疗费,是护理费、药费、检查费、治疗费、床位费等各项费用的总和。在医院的每个环节,都可能因乱收费增加患者的负担。实行“单病种限价”,不仅规范医疗行为,提高疾病的诊断符合率、治愈率,缩短术前住院日和平均住院日;更为重要的是,单病种限价能控制病人住院和手术期间的药品、耗材应用,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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