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水利用技术进步迅速
海水淡化关键技术部分指标世界领先
海水直流冷却水年利用480亿立方米
海水淡化成本下降至每吨水5元左右
国家发改委、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近期联合公布的《海水利用专项规划》提出,“十一五”末期(2010年),我国海水淡化能力要达到日产80万—100万吨,海水直接利用能力达到550亿立方米,海水利用对解决沿海地区缺水问题的贡献率要到达16%—24%,海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有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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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海水开发利用十分紧迫
问:海水开发利用主要侧重沿海地区,当前我国沿海地区缺水情况如何?
姜伟新:我国水资源总体短缺,沿海11个省区市人均水资源量仅为1266立方米,不到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60%,相对于我国人均综合用水量412立方米的水平而言,北方沿海的天津、河北、辽宁和山东4省市人均用水量只有269立方米,属资源性缺水。考虑这一地区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用水需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等因素,预测2010年、2020年北方沿海4省市人均综合用水量将分别达到325—365立方米和350—400立方米,缺水量将分别达到166亿—255亿立方米和273亿—393亿立方米。
南方沿海的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7省区市,人均用水量虽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但部分地区存在水质性缺水。沿海地区淡水资源短缺问题可以通过大力节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解决,也可通过实施必要的跨流域调水来解决。但调水措施只能实现水资源的时空转移,并不能增加水资源总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因此,面对北方沿海地区资源性缺水和南方沿海部分地区水质性缺水以及水资源亟待保护和科学利用的严峻形势,加快海水开发利用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开发海水增加资源供应
问:开发利用海水资源还能带来哪些效益?
姜伟新:开发利用海水资源是加快海岛建设的基本前提。我国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岛屿有6500多个,大多数因缺乏淡水资源而无法居住和开发。已开发利用的岛屿有400多个,也普遍因淡水资源短缺而制约其发展。海岛具有重要的经济和军事战略地位,关系到国家安全。通过发展海水利用,解决岛屿水资源供应问题,是海岛开发建设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同时,开发利用海水资源能有效增加资源供应。海水中蕴藏着大量的化学物质,世界上其他国家每年从海洋中提取盐5000万吨,镁及氧化镁260万吨,溴20万吨。而我国目前仅开展了规模化制盐,多数化学元素的综合利用尚处于科学研究阶段。我国海岸线长,海域广阔,从海水中提取化学元素,增加化工资源供应的潜力很大。
此外,积极利用海水资源还能增强沿海高用水行业竞争力。在淡水资源短缺、淡水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利用海水作为工业冷却用水,将海水淡化水作为工业锅炉用水,对于沿海工业企业,特别是电力、化工、石化等高用水企业,是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必然选择。
海水利用产业化已取得重大进展
问:目前,在海水开发利用方面有什么突破?
姜伟新:我国海水利用产业化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是海水利用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我国海水淡化在反渗透法、蒸馏法等海水淡化关键技术方面,如日产5000吨反渗透海水淡化工程和日产3000吨蒸馏法海水淡化工程已有商业化建设和运行经验,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目前正在进行万吨级示范。海水直流冷却技术已得到推广应用,海水循环冷却技术已进入每小时万吨级产业化示范阶段,有的指标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海水脱硫技术已在沿海火电厂开始应用。海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取得积极进展,如海水制盐广泛应用,海水提取镁、溴、钾等已完成千吨级中试。
二是海水利用初具规模。据初步统计,到2005年底我国已建成运行的海水淡化设备日产量已达到12万吨,海水直流冷却水年利用量已近480亿立方米。
三是海水淡化成本迅速下降。由于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吨水成本已经降到5元左右。
政府将加大力度推动海水利用
问:为实现规划目标,近期内国家在加快海水利用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
姜伟新:主要是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严格限制在沿海地区新建以淡水为水源的高用水项目,鼓励火电、石化、化工、钢铁等高用水行业使用海水。要引导海水替代,对有条件利用海水的企业,要鼓励利用海水;支持海水淡化水进入城市供水管网,优化水资源结构;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分质供水,提高海水淡化水的效益;鼓励沿海地区建立水权交易市场,对通过利用海水而节省自来水的用水指标,允许保留,或者有偿转让,以促进用水单位加快海水替代。
要加快推进技术进步。“十一五”时期,海水利用技术发展的重点,一是日产5万吨以上的海水淡化技术,包括反渗透技术、蒸馏法技术以及水电联产技术;二是每小时5万吨以上的海水循环冷却技术;三是海水中镁、钾、溴以及铀、氘等重要战略资源的提取技术;四是海水利用重大装备,包括高性能反渗透膜、能量回收装置和高压泵的生产制造技术。五是发展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与海水淡化结合的工艺及技术。国家发改委将对符合《海水利用专项规划》要求的重大技术示范项目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
要完善海水利用政策保障机制。一是深化水价改革,通过合理调整水价及其结构,促进海水淡化水的生产和使用。二是研究制定鼓励海水利用的财税政策。国家发改委已将海水利用列入《节能节水产品目录》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对以供应居民生活用水为主要目的的海水淡化厂及其管网建设设施,是否比照城市自来水厂等基础设施项目给予一定的支持。在投资导向上,对采用海水淡化及电水联产,海水直接利用项目,优先立项,给予支持。同时,鼓励地方政府以一定的水量和水价为条件,吸引社会各类资金投资海水利用产业。(尹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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