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梅军通讯员沈文)惠民医院的服务对象是谁,究竟该提供哪些优惠?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建立城市惠民医院的指导意见》,对此予以明确。
《意见》提出,到2010年,每个市(州)至少建立1所(武汉市不少于3所)惠民医院,每个县(市)应建立1所惠民医院或惠民医疗服务窗口。
惠民医院的服务对象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主,可根据各地实际将服务对象扩大到其他人群。
惠民医院优惠药品及医疗服务项目,原则上参照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甲类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制订。起步阶段,减免内容至少应包括: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住院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手术费,放射、B超、心电图、常规化验等检查费,药品加成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