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在2007年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中,院士候选人必须获得的赞成票将从原来的“超过投票人数二分之一”提高到“超过投票人数三分之二”。
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旭日干5日表示,中国工程院主席团已原则同意这一措施,这意味着中国工程院院士当选的门槛提高,候选人必须得到更高的公认度才能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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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工程院章程》,院士选举时“参加投票的院士人数达到或超过本学部应投票院士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有效;获得赞成票超过投票院士二分之一的候选人,按本学部应选名额依次当选,满额为止”。根据目前院士队伍发展和候选人队伍的实际情况,中国工程院主席团经过分析研究,原则同意将选举当选票数由“二分之一”通过,修改为“三分之二(含)”通过,也就是要达到两个“三分之二”。
“这是一个重大的措施变化。”旭日干表示,这一措施将提交今年6月第一轮评审全体院士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后实施。
据悉,中国工程院2007年院士增选工作已从1月1日正式启动,2007年的院士增选名额仍为60名,与2005年相同。
按照规定,每位院士候选人必须获得不少于3位院士提名,且其中有3位院士所在学部与候选人专业所属学部相同。同时,新修订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连续三次提名而未当选的有效候选人,必须停止一次被推荐为候选人的资格,并取消过去“如有突出贡献,可经所报学部6位以上院士提名”的规定。
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增选工作与国内院士增选同步进行。院士增选结果2007年12月将向社会公布。
学风道德问题实施“一票否决”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潘云鹤5日表示,在2007年院士增选工作中,将加强对候选人学风道德的考查,坚决抵制增选中的不正之风,坚持学风道德问题“一票否决”。
“中国工程院一贯重视候选人的学风道德问题,过去历次增选中严格坚持了学风道德一票否决。”潘云鹤说,今年增选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对候选人学风道德状况的考查,明确规定院士和院机关工作人员,如发现候选人或候选人所在单位在增选中的不当行为,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向工程院报告和反映。所有不当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据介绍,为了更好地接受社会、特别是候选人所在单位及其同行对候选人材料真实性的监督,中国工程院制订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公示办法”,公示时间从过去的两个星期延长到一个月。对候选人及其材料有不同意见的组织和个人,可通过遴选部门向工程院投诉,也可直接向工程院投诉,投诉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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