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去年7月,家住南京六合的周女士在新开盘的某小区订了一套房子,当时广告上说,“买房子,返还现金卡5000元”。可当周女士满怀高兴兑现时,“现金卡”成了“打折卡”。“现金卡”不能随便用
“楼盘广告上说,买房拿钥匙后,就返5000块钱现金卡,可以去买装潢材料。
经销商这么做的依据是卡上印的一行小字:“凡持卡消费者来我卖场消费,可享受单笔5%15%的优惠。”经销商给周女士打了个比方,买他们的沙发用这张卡可以优惠5%。也就是3000块钱的沙发,只可以从这5000块钱的现金卡里扣去150元。“解释权”成挡箭牌
对于这张卡,家居广场工作人员称确实只是打折用,而且“一楼、二楼的地板灯具打15%的折,家具打5%的折。”她透露,其实这是他们与开发商的销售策略。开发商根本无需掏钱来办这种所谓的现金卡。
随后,周女士又来到珠港花苑的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这张卡的解释权属于家居广场,他们只是提供场地搞这样一个赠卡活动。
另外,周女士还在现金卡说明书上看到这么一句话:“在南京市购房的消费者凭购房凭证,可以免费领取5000元现金卡。”原来这样的现金卡随便在哪买房都能办到。律师:应明确告知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薛火根律师认为,开发商和家居广场搞这个活动时,就知道其实所谓的现金卡只是起到打折作用。而在老百姓心目中现金卡和打折卡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开发商并没有明确告知买房人卡的用途,涉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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