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7:38东北新闻网长春日报1月6日电(记者康磊)近日,记者从2006年全省第四次血液安全管理检查通报会上了解到,吉林省将对达不到国家血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标准的机构,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或取缔;对出现问题的有关行政部门、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及有关负责人,予以严肃处理及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允许不符合国家标准及非法采供血机构在吉林省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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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还了解到,我省还将进一步做好采供血网络的整体规划和调整工作,确保临床用血需求。全面加强管理,提高血站整体科学管理水平,加强对中心血站分支机构(原分站)管理,切实保障边远地区采供血质量安全。同时,还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新华网)[责任编辑:龙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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