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查车被拖行十米
杨宇坤
本报讯 在合肥市打工的肥东县人谢某,不但无证驾驶一辆无牌照的摩托车上路,在遇到交警检查时还强行逃跑,并将民警拖行了10米。
1月5日早晨,谢某驾驶一辆无牌照摩托车沿合肥屯溪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屯溪路与马鞍山路交叉口时,正在执勤的合肥市交警三大队民警盛习峰上前对其进行检查。
抓住摩托车的车把令其停车,谢某不但不听,还不顾民警的人身安全继续行驶,将盛习峰拖行了约10米,最后在其他民警的强行拦截下才停了下来。谢某此举致使民警盛习峰的手部受伤,鲜血直流。
经查,谢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警方于是对谢某作出了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5天的决定。 (张树人 本报记者 楚杰)
(责任编辑:车东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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