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市民悬赏3万寻找丢失款
湖南长沙市的晏建辉不慎将装有19万元钱的塑料袋遗失在的士上,悬赏3万元寻找,1月4日晚,的哥托人将19万元中的16万元现金送还,并提出前提条件,失主必须签订一份承诺书,兑现3万元悬赏奖金,此事一时间成为争论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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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 不情愿支付
虽然找回了大部分遗失钱款,但失主晏建辉却高兴不起来,从内心来说,她并不愿意支付这笔奖金。她认为,自己虽然悬赏3万元寻找这笔遗失款,但奖金应该是奖励大公无私的人。这名的哥经过这么多天才交还这笔钱,很可能是迫于舆论压力,而并非完全出自真心。
主管部门 无相关制度
长沙市客管处稽查科王科长表示,自己工作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碰到的哥要求乘客先支付奖金,才答应归还遗失钱物的事情。
由于特殊原因,该的哥到现在还没露面。但王科长表示“就算把他找出来了,我们也不知道是该表扬还是该批评,制度里没有明确规定。”他颇为无奈地说。
多数的哥 应无偿归还
记者在长沙市区随机采访了一些的士司机。关于交回失物应不应该向失主索取奖金,的哥们众口不一。不少的哥认为如果失主自愿,可以索取奖金。但更多的的哥则认为,既然归还失物,就应该好人做到底,无偿归还。
律师 奖金应该支付
记者为此采访了律师,律师认为的士司机如果通过占有而获得19万元,系不当得利。不过,晏建辉事前曾公开向社会悬赏3万元奖金,其行为属于法律上的要约,的士司机帮助其找回遗忘物,其行为构成法律上的承诺,失主应该依法支付3万元奖金给司机。《潇湘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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